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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朗民履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提名人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胡朗民,男,1965年12月生,江西临川人。大学本科,法学学士。
1988.07-1995.02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期间:1989.12-1992.03 江西省宜黄县棠阴镇下派锻炼任镇长助理);
1995.02-1999.01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9.01-2001.07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业大办副主任(副科);
2001.07-2003.05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正科);
2003.05-2005.03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5.03-2006.05 江西省广昌县法院院长;
2006.05-2006.06 江西省广昌县副县级干部;
2006.06-2010.06 江西省广昌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期间:2006.7.2提名江西省广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候选人);
2010.05-2012.07 江西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
2012.07-2015.07 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期间:2013.03-2013.06 江西省省委党校第4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07-2015.09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2015.09-2020.06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7.02-2017.03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委员、副总指挥;
2017.03-2018.12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委员、副总指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副州长;
2018.12-2019.03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副州长;
2019.03-2019.12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副书记;
2019.12-2020.06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20.06—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简历来源:江西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