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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工程建设质量纠纷时,当事人若是无法协商处理的,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竣工验收的程序内容要有工程勘查、工程验收组的工程档案资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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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工程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广东大同(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荣凤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但如果工程竣工后通过了验收、质量没有问题,事后在使用中出现泄漏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施工时的问题,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责任应由造成事故的不当使用者、或是工程的维护者负责。
广东大同(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荣凤律师解析: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承担问题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并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发包人过错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发包人提供或指定的设备材料不合格、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承担的分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同时规定,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不能再以使用部分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拒收或赔偿;承包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李荣凤律师简介
广东大同(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大同志合团队创始人、中国法学会成员、全国中小企业协会体检服务站负责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版权委员会委员。
擅长房地产、刑事、企业风险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