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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政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网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珣
今年以来,在政和县检察院办理的多起非法狩猎案中,犯罪嫌疑人在禁猎期禁猎区以放置捕鸟网、捕兽夹等方式非法猎捕画眉鸟、野猪、华南兔等野生动物。对此,该院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宽严相济
稳妥办理生态案件
政和县检察院对部分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办案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并综合运用签署具结书、缴纳生态修复金、公开赔礼道歉等方式,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移送行政处罚,并及时跟进落实检察意见的办理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惩处。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立不起诉生态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模式,采取跟踪、监督、回访等措施,与被不起诉人及所在企业代表等交流,进一步了解和巩固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治再教育,做实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沟通协调
强化公检法林合作
政和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林业局会签《一步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保障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定期联席座谈,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就案件办理共性问题等开展研讨,依法惩治林业犯罪行为。联合开展放飞画眉鸟活动,经仔细检查确认案件中被解救的画眉鸟状态良好、综合评估达到放生标准后,前往画眉鸟原栖息地山林中放飞,使其重归大自然。
全面发力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政和县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线上线下普法齐发力,线上制作以禁止非法野生动物狩猎交易为题的微信公众号文章,扩大宣传面;线下送法入企入园区入乡村,以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张贴禁猎公告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以“保护生态,你我同行”“树立正确生态观念,自觉抵制非法行为”为主题,面向工业园区、社区矫正人员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解析危害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政和县检察院将充分融合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合力,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