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 正文

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法问网 2023-07-10 13:22:57

我们知道的监护人一般都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的还有一种对象是限制性能力人,比如精神病患者,因为对于自己的生活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需要别人辅助,这种类型的行为人也是有监护人的。那么关于成年人的监护人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1、如果没什么精神问题,行动自如,可自行生存,这样的成年人还有法定监护人吗?此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监护人的说法。


(相关资料图)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留守儿童的监护人

湖南留守儿童超过300万,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从监护人责任、政府职责、学校任务等多个方面给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强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同时提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假若监护人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怎么办?近日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便提出了应对办法——建立监护干预机制,明确了可“另行指定监护人”的6种情况。

留守儿童存在部分安全隐患

以湘西州为例,每年大约有7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客观条件限制,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把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

去年,湘西州统计局对4个村子开展了留守儿童暑期生活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儿童暑期生活单调乏味,存在部分安全隐患”。

该调查也指出了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这一关键问题。

在开展调查的村子里,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大多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年龄较大,不但要承担很多家务,而且文化层次也不高,很难从心理上关心、照顾孩子,基本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很好的帮助和辅导,能做到的仅仅是照顾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着很大困难。

近日发布的《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监测统计评估报告也指出:“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给予孩子所需的学习辅导和价值观教育,从而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

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这一项任务中,《意见》要求,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中有一方留家照料。

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

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

建立监护干预机制

《意见》还提出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假如出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等6种情况(详情见右图),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可另行指定监护人的6种情况

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

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胁迫、诱骗、利用农村留守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成年人是否有监护人要看该当事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成年人有智力障碍或者是其他的疾病导致无法正常的独立生活的,也是有用监护人的,如果成年人可以正常的工作学习吃饭是不存在监护人的说法的。

继母或继父是法定监护人吗

监护人的确定标准

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具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最近更新

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的监护人一般都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的还有一种对象是限制性能力
交通事故中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我国诉讼讲究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遇到大型的交通事故
如何应对房产继承 案情:李大爷丧偶,有一个儿子。王大妈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
出现医疗事故纠纷怎么解决 出现医疗事故纠纷怎么解决一、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1、委员会由有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
公司合并、分立和减资变更是怎样的 公司合并、分立和减资变更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
土地权益纠纷处理规定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
离婚不给女方钱可以吗 离婚不给女方钱是否可以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没有重大过
老公孕期出轨妻子要离婚怎么办? 男女双方从相识到相知、从恋爱到结婚,期间都会经过许多的磨难和考验,
养生会所变相卖淫该如何处罚 养生会所变相卖淫的,构成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男方外债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一、男方外债离婚债务怎么处理?男方外债离婚债务的处理应当视具体情况
婚内打的借条还有效吗 一、婚内打的借条还有效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
非法集资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犯法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一般受害者
在和物业产生纠纷时,业主该怎么合理的维权 在和物业产生纠纷时,业主该怎么合理的维权投诉到业主委员会由于业主委
寻衅滋事罪应当怎样量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处五年以
高利贷违法吗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高利贷违法,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时,需要看所欠债务是否属于高利贷的部分
西夏公安全力投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7月7日,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组织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通常是什么 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
依法追缴和没收财产的不同之处都有哪些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男子杀害新婚妻子后焚尸是否会数罪并罚 不应当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
法律规定的恶意骗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骗贷即为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恶意骗贷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恶意骗贷即为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租车服务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出租人: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出租人向承租人___
减刑和假释是否可以一起 可以同时减刑假释,不过减刑应当在假释前面。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
河北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好夏季高温天气作业
识毒拒诱惑  一起向未来 为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增强辖区居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近日
兴安盟交警严厉查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按
[新京报]高考填志愿,不能过分迷信“规划师” 眼下正是高考志愿填报季,在网络平台上,各类“高考志愿规划师”也纷...
[北京青年报]高速路收费员“霸气放行”人性化服务彰显生命至上 近日,浙江温州高速收费站收费员的“霸气放行”,赢得了舆论的称赞。7...
湖北红安:诉前磋商督促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 正义网黄冈7月7日电(通讯员秦娇娇)“本以为是简单的线索提交,没想到这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3-03-29 16:54:32

    小额担保贷款有什么用途?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 2023-03-29 16:54:32

    小额贷款如何贷?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工行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2023-03-29 16:54:32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买车与全款的区别是什么?贷款买车手续费一般是多少?

  • 2023-03-29 16:54:32

    怎么应对高利贷行为?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款利息怎么算?

  • 2023-03-29 16:54:32

    申请无抵押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北京企业无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