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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比如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一种救济手段。那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交哪些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刘飞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提供相应的担保。
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刘飞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应注意
1、不能超过期限,一接到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就应当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供担保,3天内必须要求法院作出裁定并送达给交警部门将车查封,避免交警将放车单开出。
2、诉前保全的数额必须适当,保全数额过低,对方可以交纳保全数额相同的保证金后解除对事故车的查封,如果事故车价值较高,则申请人的权利很难保障;保全数额过高,也不合适,会多交保全费。
3、准备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担保财产及相关手续。法院要求提供的担保财产形式不一定相同,有的法院可以用本地房产证、行车证担保,有的要求现金担保,还有的要求担保公司担保,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
4、在诉前保全裁定作出后15日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即便受害人仍然住院治疗,没有最终康复,也应当尽快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查封,前功尽弃。
5、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部分,一定要写上要求对方承担诉前保全费,如果不写清楚,法院判决中可能不予处理,增加诉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刘飞律师简介
刘飞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在离婚,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依托深厚的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多次成功处理复杂的案件。他最大的愿望不是赚钱,是用自己的技巧为当事人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