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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亲属还没有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却又因一次性补助金而对簿公堂。
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该如何分配呢?
突降噩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家人对簿公堂
2023年1月,刘某某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某所在单位为其赔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2万余元,该笔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存入刘某某生前的工资卡中。
死者刘某某家中父母尚在,与妻子喻某共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均未成年。在刘某某过世后,喻某与刘某某父母就工亡补助金的分配问题发生了纠纷。喻某认为,丈夫死亡后,家庭收入骤减,身为单亲妈妈,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困难重重,理应多分;而公公刘某则认为,独生子死亡后无人负责养老问题,希望能够在分配补助金的时候适当地考虑。
就此问题,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因为分歧较大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喻某将公婆告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米兰法庭。
抽丝剥茧
理清双方争议焦点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为维护原、被告之间的亲属关系,更好地解决本案,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通过他们的陈述,梳理案件脉络,找到案件解决的突破口。
在经过交流后,承办法官总结了双方争议的三个问题:一是丧葬费4万元由谁负担?二是欠银行的银行贷款8万余元由谁偿还?三是刘某某社保卡账户余额应该如何分配?理清楚了头绪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将所有问题一次性进行解决。
以法明理
首个纠纷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刘某拿出了当时办理丧葬事宜的收据,他认为喻某作为刘某某的妻子,应当承担全部的丧葬费。喻某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刘某作为刘某某的父亲,办理自己儿子的丧事是天经地义的,并且其在办理丧葬事宜的时候,并未与自己进行过任何沟通,现在让自己承担费,用显然不合理,因此拒绝承担丧葬费用。
眼见双方在第一个问题上就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决定主动出击,从法理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并告知双方补助金中已经包含丧葬费用,法律规定丧葬费用由垫付丧葬费的人获得,本案中刘某某的丧葬花费均有父亲刘某垫付,所以所产生的费用应该从补助金中扣除。
在经过承办法官的一番解释后,喻某同意从补助金中扣除4万元用于支付刘某垫付的丧葬费用,第一个问题得到解决。
以情共理
第二个纠纷化解
首个分歧点解决后,承办法官决定乘胜追击,将第二个问题一并化解。原来死者刘某某为了经营红枣地,在2022年从农业银行贷款8万余元。原、被告双方因为这笔贷款应不应该从补偿金中扣除发生了分歧。
喻某认为这笔钱是刘某某生前为了经营才贷款的,现在刘某某去世了,她抚养两个孩子实在是比较困难,所以她认为该笔款项应该从补助金中扣除,这样她的压力会小很多。
刘某则认为,这笔贷款和自己没有关系,是属于他们小夫妻俩的共同贷款,不应该从补助金中进行偿还。
眼见双方因为这个问题相持不下,承办法官决定换一个思路进行调解,准备从情的角度做一做双方的工作。死者刘某某是独生子,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刘某某的离世对喻某公婆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老两口将对孩子的思念全部倾注到两个孙子身上,他们不愿意让两个孙子受到一点点的委屈。
承办法官从这方面入手做工作,最终,老两口同意将银行的8万余元贷款用补助金进行偿还。
以理抒情
第三个纠纷终化解
前两个矛盾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给了承办法官很大的鼓舞,当即决定一鼓作气,将最后一个问题进行解决。
刘某某去世后,社保卡这4万元应该如何分配?喻某认为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先由自己分得2万元后剩余的部分再进行分配。
刘某认为他已经在前面让步了很多,在这笔钱的分配上应该适当地多分。由于双方都不愿意让步,紧张的情绪让之前达成的分配共识有了被推翻的风险。
法官遂决定进行背对背调解。法官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方面耐心劝说喻某,待其情绪稳定后,将刘某引入调解当中,最终双方就社保余额达成共识,社保余额由五人进行平分,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来我和公公婆婆关系一直挺好,但是自从丈夫去世后,因为这笔补助金的事情,我们双方的关系越来越差,最后甚至到了不相来往的地步。这次调解,一次性解决了我们双方的所有问题,最主要的是挽救了一家人的亲情,非常感谢你们法官做出的努力。”被告喻某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