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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老妈可以讨回房子。法律快车提示您,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将以前赠与给子女的房子要回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下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4.成年子女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5.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人的赡养费包括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