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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李文莹)“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官!”9月6日,山东济宁的李女士到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当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感谢检察院依法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监督行为。
事情要从2022年8月份的一天说起。李女士因为一场虚假“借款”被人起诉至法院,随后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李女士被执行了6万余元钱款。走投无路的李女士只好来到兖州区检察院,希望能得到在法律上的援助。
在深入了解李女士的申请理由和困顿境遇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据调查,李女士与杨某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二人均加入某投资项目,李女士曾是杨某的“上线”。后来,由于双方因投资产生矛盾,杨某及其下线人员要求李女士退回投资款项。2018年8月10日,在没有真实借款事实发生的情况下,李女士向杨某出具载明借其146200元的借条一份,后被杨某诉至法院。
因该案与杨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有关联,检察官又调取了相关卷宗,走访、询问了相关当事人。从该案卷宗中调取出一份杨某出具的证明,证实李女士向杨某出具的借条所载内容为行业退款而非借款,最终认定李女士与杨某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款关系,而是因参与传销组织产生的其他纠纷。
此外,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了解到,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和金融知识,李女士轻信高回报的不正规理财产品参加传销组织,最终血本无归。在早期获利时,李女士介绍了杨某一起投资,后杨某又发展了其他下线。好景不长,该投资产品惨遭爆雷,李女士及杨某等人才醒悟到他们遭遇了“杀猪盘”。杨某为挽回损失多次向李女士索要钱款,李女士迫于无奈签下了“借条”。数年间,李女士几乎耗尽全部储蓄,再加之被执行的6万余元钱款,处境已经十分窘迫。她不仅失去了最后的存款,还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只能四处打些零工维持生计。
检察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一边搜集证据调阅该案及关联案件原始卷宗,一边走访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最终认定李女士与杨某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款关系,杨某提供的欠条并不具有法律效益。于是,兖州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和执行回转程序,为李女士挽回了6万余元的损失。
同时,检察官积极与李女士沟通,向其科普有关法律知识,运用真实案例帮助其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李女士要树立科学的投资理财观念,不从事、不参与非法融资活动。
在收到改判结果的那天,李女士立刻给承办检察官打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里情绪激动,满是兴奋与开心。今后,兖州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办好每一个“民之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