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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其中一方要求申请鉴定确定另一方提出的事实依据等等,法院同意了当事人的鉴定要求。鉴定是需要时间,而在法院进行鉴定的时候,很多人也会关心鉴定是否为中止审理。关注找法网,了解更多知识。
法院鉴定是中止审理吗
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资料图)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如果需要鉴定的话,往往是会等待鉴定完成之后再继续审理的过程,但庭审提出来的鉴定申请是否能通过还要看法院方面是否同意。法院鉴定跟终止审理之间的联系,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找法网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