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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是以下几点: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
三、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复议的期限,由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申请行政复议后的一般诉讼期限为行政复议期满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