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1.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如下: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等。
(资料图)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欺骗性房屋租赁合同可申请法院撤销,在撤销之前,合同有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