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 正文

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交还是自己交 天天速看

互联网 2023-05-25 04:23:13

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交。


(资料图)

1.住房公积金不能自己缴纳,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用人单位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都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保障性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新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出职工在使用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转账;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3.本单位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每个员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的后果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属于强制范围内的缴存单位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

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身份证、前一年的退休金缴纳凭证或税收凭证、劳动登记证(登记上显示为待业)、银行的个人存款户头或银行卡(每月须缴付的)。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单位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缴书”、“变更清册”等汇缴相关表格,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公积金中心审核汇缴资料,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公积金中心留存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4.单位核算汇缴金额,公积金中心复核无误后,单位填写汇缴凭证并一式三栏加盖公章;

5.单位经办人到相关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6.公积金中心收到银行票据后,完成单位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及职工三级明细账的录入、记账工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最近更新

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交还是自己交 天天速看 1 住房公积金不能自己缴纳,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
合同期没到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2 其中,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涉嫌帮信罪,如何争取不起诉_世界新要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
犯抢劫罪数额标准是多少-播报 抢劫数额达到1千元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劫数额超过...
犯虚假诉讼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短讯 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
快讯: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处罚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
犯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讯息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医疗事故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全球报资讯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
公安机关简易程序办理哪些行政案件|环球要闻 公安机关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一般都是民事纠纷。简易程序适用于争...
环球消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
焦点信息:02年的可以领结婚证吗 1、02年的女生,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结婚证。02年的女生,应当达...
周末安排加班不去算旷工吗_最新 加班,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
速看: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
合同撤销的几种情形 环球播资讯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
环球最资讯丨不认罪认罚的后果 不认罪认罚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罚的裁量...
如何认定变相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认为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
如何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 每日精选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应否认...
今日聚焦!如何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的混同 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的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
产假可以提前一个月休吗 女职工按规定是在产前休假15天,一般不支持提前休息一个月,但因客...
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抵押吗? 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
世界快资讯: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
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前沿资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
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处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吗?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
今日看点:现场勘验现场调解 即时履行即时化解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充分运用多元化纠...
老人卡片异地盗刷 银行被判决担责80% 焦点热闻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本期案例为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尹弘会见中国联通董事长刘烈宏一行 ​5月22日,省委书记尹弘在南昌会见了中国联通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7人骗400万!江西警方成功抓获一诈骗团伙! “先生您好!我是**银行信贷部的刘经理,目前省政府推出了贴息的信贷...
“老赖”失联 法官跨省执行 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协...
环球百事通!法治网 | 甘肃古浪公安:变“废”为“宝”,解锁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今年以来,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公安局创新思维模式,加大资金投入,...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3-03-29 16:54:32

    小额担保贷款有什么用途?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 2023-03-29 16:54:32

    小额贷款如何贷?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工行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2023-03-29 16:54:32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买车与全款的区别是什么?贷款买车手续费一般是多少?

  • 2023-03-29 16:54:32

    怎么应对高利贷行为?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款利息怎么算?

  • 2023-03-29 16:54:32

    申请无抵押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北京企业无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